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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877Y/2024-07795
分  类: 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8877Y/2024-07795 分  类: 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

资源保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长白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主峰南麓,鸭绿江源头。全县幅员2505.96平方公里,辖7镇1乡77个行政村和1个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个省级硅藻土特色工业园区,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边境线长260.5公里,有27条超过10公里的河流,是吉林省中朝边境线最长的县份,是我国边境线上唯一与邻国省会城市零公里毗邻的县份。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一)2024年下达我县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为支持我县渔业绿色发展,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4〕240号),共下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7万元。

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全县渔业增殖放流数量不低于2万尾;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资金安排情况

我县共安排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增值放流)7万元。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预算资金为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实际支出资金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26日,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长农字〔2024〕159号)。9月上旬以询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筛选,最终以价格7万元选定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佳泉冷水鱼养殖有限公司为供苗单位,并在政府官网予以公示;9月23日与该单位签订鱼苗采购合同;10月24日购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佳泉冷水鱼养殖有限公司鱼苗2万尾,价格7万元整;10月29日,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递交申请拨付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万元的函,县财政局于11月5日拨付给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万元;11月5日,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万元拨付给长白县佳泉冷水鱼养殖有限公司。

在资金使用管理中,长白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放流任务、放流区域、放流品种及市场价格等,科学测算资金需求,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落实。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财政项目管理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随指标文件同步绩效目标:全县渔业增殖放流数量不低于2万尾;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实际完成情况:全县渔业增殖放流数量2万尾,放流品种为花羔红点鲑鱼(5厘米以上);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指标:渔业增殖放流数量≥2万尾。

实际完成情况:10月24日,渔业增值放流花羔红点鲑鱼共2万尾,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完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

实际完成情况:采用询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筛选,供应苗种单位为省级认定水产良种场,已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指标:项目完成及时性。

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在2024年11月5日完成,已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指标:科学确定补助标准。

实际完成情况:按《吉林省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执行项目资金,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

实际完成情况:长白县鸭绿江流域属于界江,全年禁止捕捞,没有捕捞产量,故视为重要经济物种贡献率为2%,已完成预期目标。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可持续。

实际完成情况:项目运行中依赖的政策,促进项目的持续性发展,已完成预期目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

实际完成情况: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100%,已完成预期目标。

四、绩效自评打分情况

根据绩效评分标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得分为:100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省下发的加强渔业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坚持公示公证制度,放流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规格等情况通过公告、媒体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放流现场由长白县公证处进行现场公正,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全程监督。该项目工作绩效自评结果已于2024年11月在长白县政府网公开,做到项目实施透明,资金用途透明,取得成效透明,让全县人民共同监督我县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