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一)2025年下达我县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为支持我县渔业绿色发展,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业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198号),共下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9万元。
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全县渔业增殖放流数量不低于2.25万尾;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资金安排情况
我县共安排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增值放流)9万元。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预算资金为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实际支出资金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5年9月1日,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长农字〔2025〕132号)。9月下旬以询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筛选,最终以价格9万元选定了临江市金鲨冷水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供苗单位,并在政府官网予以公示;10月20日与该单位签定鱼苗采购合同;10月30日购买临江市金鲨冷水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鱼苗2.25万尾,价格9万元整;10月30日,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递交申请拨付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万元的请示,县财政局于12月10日拨付给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万元;12月10日,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万元拨付给临江市金鲨冷水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资金使用管理中,长白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放流任务、放流区域、放流品种及市场价格等,科学测算资金需求,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落实。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财政项目管理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随指标文件同步绩效目标:全县渔业增殖放流数量不低于2.25万尾;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实际完成情况:全县渔业增殖放流数量2.25万尾,放流品种为花羔红点鲑鱼(5厘米以上);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指标:渔业增殖放流数量≥2.25万尾。
实际完成情况:10月30日,渔业增值放流花羔红点鲑鱼共2.25万尾,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指标:完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
实际完成情况:采用询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筛选,供应苗种单位为农业农村部审核确认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已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指标:项目完成及时性。
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在2025年12月10日完成,已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指标:科学确定补助标准。
实际完成情况:按《吉林省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执行项目资金,已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
实际完成情况:长白县鸭绿江流域属于界江,全年禁止捕捞,没有捕捞产量,故视为重要经济物种贡献率为2%,已完成预期目标。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可持续。
实际完成情况:项目运行中依赖的政策,促进项目的持续性发展,已完成预期目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90%。
实际完成情况: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100%,已完成预期目标。
四、绩效自评打分情况
根据绩效评分标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得分为:100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省下发的加强渔业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坚持公示公证制度,放流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规格等情况通过公告、媒体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放流现场由长白县公证处进行现场公正,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全程监督。该项目工作绩效自评结果已于2025年12月在长白县政府网公开,做到项目实施透明,资金用途透明,取得成效透明,让全县人民共同监督我县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