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引导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商字〔2023〕56号
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已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国家会议中心落下帷幕。在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努力和协作下,长白县交易分团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进博会搭建了我县企业和国际市场的桥梁,是我县强化开发开放的重要举措。通过参加展会,企业开拓了视野、拓展了客户、建立了渠道,收获满满。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利用这一高端平台不断扩大我县进口规模,促进我县外贸向高质量快速发展,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具体使用细则>的通知》(吉商财发〔2022〕20号)、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吉林省外经贸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管理与支持的通知》(吉商贸发〔2022〕41号)及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白山市交易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进博会白山秘〔2022〕2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企业给予补助支持,现将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下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相关材料于5月30日前汇总后报县商务局。
附件: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商务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已领取相关证件并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县属外贸企业。
二、支持方向
1.入场证件与核酸检测费用。领取参会证件并实际参加博览会的企业人员,对证件费和核酸检测费用给予全额支持。
2.人员费用支持。对参会人员(每户企业不超过2人次)2022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期间往返长白上海的机票费、火车票费、长途汽车费用给予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0.2万元/人次(直接往返)。对参展人员的住宿费用按照在展会期间(11月4日-11月10日)的住宿发票金额支持,支持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民币/人/天,时间不超过5天。
三、项目申报需要提交材料
1.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表和法律责任声明(附件1)。申请表中项目简介一览详细填写参会单位基本情况、参会人数、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码、往返日期、参展效果等信息。
2.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展会证件及发票复印件;
4.2022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期间内,参展人员直接往返上海的机票、火车票费、船票、长途汽车费正规票据。(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网络购买机票需要提供订单、发票、购票付款凭证;旅行社发票需附行程单、登机牌、付款凭证;住宿发票(11月4日至11月10日)备注中要写明:住宿人员姓名、入住时间、离店时间、住宿天数。
5.签订成交订单的采购商企业,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和海关报关单等成交订单和商品入馆凭证。
6.抵沪前和第五届进博会期间核酸检测费用:医疗机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挂号收据、核酸检测证明等凭证。
7.企业需要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务合同或劳务关系证明。
注: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申报材料或申报材料不清晰,一律不予支持。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根据文件中的支持方向和要求准备材料,将相关纸制材料打印成A4装订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上报至县商务局。
2.项目申请单位需注册登录“吉林省项目库管理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36.97.182.108:8687/swt/),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填报,专项资金只支持在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