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县文广旅局决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文旅体行业领域,对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推动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真动、真查、真改,确保全县“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督导检查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10月底前,通过2轮督导检查,实现对全县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领域全覆盖。
三、检查安排
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县文广旅局成立专项督导组,督导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周 鑫 文旅局副局长
成员:马志刚 市场管理科科长
李 强 执法大队队长
张 萃 市场管理科科员
王美玲 执法大队科员
四、检查内容
1.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3.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部署、落实情况;
5.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6.燃气安全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式
重点督导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及时查找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全面掌握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在安全监管中的工作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安排。督导检查组要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人员分工,确保各项检查责任落到实处。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检查,主动对接、全力配合督导检查,实事求是反映本场所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整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同时,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要对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二)严格检查督导。督导检查组要坚持把隐患当事故来对待,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现场督促整改。对文化场所及各涉旅企业隐患整治不认真、不彻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等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要采取通报、停业整顿等措施严肃处理。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