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全局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1、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同志积极参与“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2、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稳定意识和政治责任,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概念和原则
1、“一岗双责”概念:是指领导干部,除负责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外,还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2、“一岗双责”原则:领导干部必须立足于“事要解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和联系片区的信访工作负责。
三、方法和措施
1、局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信访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重要信访事项,形成有力有效的领导体制。
2、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全局的信访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中央、省、市、县各级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抓好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使信访工作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
3、局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信访工作。既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既要解决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已出现的信访问题,又要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解决在源头。当信访问题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管领导时,由主要工作方面的领导牵头处理,其他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抓好分管范围的工作。
4、成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信访工作 “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关 爽 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王振东 党委成员 副局长
周 鑫 党委成员 副局长
易秀娟 副局长
成 员:孟兆君 文旅局党办一级科员
刘蓓蓓 文化馆馆长
邵鸿雁 图书馆馆长
孙 丽 文化体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强 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郜炳琨 博物馆馆长
董瑞吉 民俗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金 兰 长白民族歌舞团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办,由王振东同志分管。
四、制度和机制
1、建立重大信访事项领导包案机制。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及本系统的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对所包信访事项要及时了解案情,亲自接待群众代表,听取意见;领导对包案的信访事项要一步处理到位,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有具体的工作措施,限期解决;对紧急、突出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信访事项,包案领导要亲自牵头,组织责任单位限期查处。坚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建立领导阅批群众来访制度。及时阅批、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要做到及时、准确、认真,提高办理效率,简化办理程序。
3、强化矛盾排查和信息报告机制。局党委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研究全系统信访工作形势;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随时排查和报告,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和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和专案交办;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信息、动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五、监督和保障
局党委把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信访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分管领导要加大对分管单位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预防和化解突出问题;局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下访,约访和包案作为工作重点,加
强对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加大信访案件的协调和督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