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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MB1550573N/2020-16150
分  类: 规划信息与综合监督 ;  计划
发文机关: 长白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14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623MB1550573N/2020-16150 分  类: 规划信息与综合监督 ; 计划
发文机关: 长白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14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

 

为实现 “十三五”期间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口计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以改善公共卫生、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和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前完成了主要健康和人口计生指标,顺利完成了各项规划任务,推进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稳步发展。

(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

2014年12月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我县正式组建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日趋合理。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7所,其中综合性医院1所——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各1所,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所,老干部医务室1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11个(其中长白镇卫生院加挂中医院牌子),8个乡镇计生站,村级卫生室77个,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学校医务室)15个,个体诊所8个(全部为口腔诊所),形成了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指导中心,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以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口腔诊所为补充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综合防治网络,基本适应了我县防病治病的工作需要。

医疗卫生人员配置完善。县卫生计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7个,人员553人,编制数510人。全县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中,卫生计生机构人员为70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63人,内有高级职称61人,中级207人,初级295人,全县执业(助理)医师总数为247人,执业护士为144人,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的比例为63:37。全县平均每千人口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为6.8人,全县床位数为368张,平均每千人口占医院床位数4.3张,床位使用率平均为40%。

医疗卫生单位设备不断增加,医疗技术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截止到目前,县医院和县二院拥有CT、核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等大型医疗设备百余件,县医院还拥有DR-X光机,基本能够满足全县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县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服务总站拥有妇(产)科、儿科相应的医疗设备;但其它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设备因年久老化,又无资金购置,大部分单位缺少如X光机、彩超、常规检验设备,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卫生计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县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总投资1844万元,建设面积达14443平方米(包括新建卫生监督所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改扩建11个乡镇卫生院、新建72个村级卫生室),全县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加强,极大地改善了服务条件,拓展了服务功能。

(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十二五”期间,政府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疫情防控工作。完成了8家乡镇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全面改善了儿童预防接种环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县15家乡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综合质量连续5年来始终保持在全市前3位。2014年全县报告乙丙类传染病9种125例,发病率为172.41/10万,比2010年下降68.11%。各类重点传染病发病率均大幅下降,其中流行性出血热下降60%、肺结核下降21.15%、病毒性肝炎下降8.77%。

2.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对妇幼健康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十二五”期间,我县的妇幼健康服务三级网络得到项固和加强,全县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爱婴医院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母婴氛围,降低剖宫产率,全县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有效改善了我县妇幼健康服务环境。积极拓展保健服务新内容,继续加大了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培训力度,启动实施了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提升项目,提高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县妇幼健康重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其中婴儿死亡率由“十一五”期末的16.95‰下降到2014年的6.98‰;无孕产妇死亡。妇幼享有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增强,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3.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稳步开展。认真落实国家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5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15元增加到2015年的40元。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2014年底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8%,城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全县累计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5298人、糖尿病患者1125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66人。

4.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深入。“十二五”期间,我县先后两次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巩固了“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和命名。全县8个乡镇中,有7个“省级卫生乡镇”、1个“市级卫生乡镇”顺利通过复审验收。全县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2.92%。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7.4%。鼠密度控制在省定标准之内。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长足发展。2015年,我县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100%,参合人数为37921人,参合率达到99.99%,基金筹集总额为1820万元,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补偿封顶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不低于75%,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各项补偿累计封顶线为16万元,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自2011年全县11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统一网上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价格同比下降20%,门诊量上升20%,门诊和住院费用大大降低,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013年将基本药物实施范围扩大到77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率达到100%。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入开展了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包括中医院)参加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核定编制157人,在岗人员282人。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保障了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医务人员月均收入由改革前的2041元增加为3098元,提高51.8%。

3.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县医院2015年9月30日零时起,取消15%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全部药品实行了零差率销售,打破了“以药补医”的格局,分别降低了彩超、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价格,提高了手术类、护理类、诊查类、中医服务类项目价格,切实做到了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财政补偿、物价调整、医保支付、人事分配等方面改革政策的相关措施。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全面提升

建立健全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医院、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应急指挥体系。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专家制订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截止到2015年,全县共编撰完成28部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组建了县级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和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全面提高卫生应急人员的业务能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建立了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实现了与省市视频会议互联互通。

(五)医疗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县医疗机构建设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长白县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向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选派了1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援疆。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了“三好一满意”活动,将活动范围扩大到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改善了患者就医感受。推行科学管理,在县医院开展了“品管圈”活动,受到患者和家属好评。组织二、三类技术和内镜三、四级手术技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资质申报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核准和管理。建立长白县医院感染管理控制中心,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院感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核准和管理。切实加强血液管理,县医院成立输血科(血库),临床用血行为得到规范,5年来无血液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对血液透析的管理,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血液透析治疗工作中的医疗感染管理工作,确保县医院血液透析质量稳步提高和血液透析安全。

(六)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治、预防保健服务和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传承力度不断加大,人才队伍素质逐步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环境与条件有所改善和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信任和接受中医药服务。

(七)人口计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控制能力不断增强,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全县总人口、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均控制在市规定范围之内。预计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为8.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4.7‰,自然增长率为0.6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1。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确保了生育政策调整前后和相关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2014—2015年,全县有96对城镇单独夫妇办理了再生育证,没有出现生育高峰。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行动,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一盘棋”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录入率达到95%。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不断探索创新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2015年,全县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人数分别为634人、95人、657余人,发放奖励扶助资金分别为188.5万元、349万元、119.32多万元,资格确认准确率为100%。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化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人口计生宣教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利用长白山、鸭绿江地域特点和丰富的民族民俗文化资源,积极推进新型人口文化建设。不仅打造了“点、线、面”(人口文化精品园区、公路沿线计生宣传标语、长白山鸭绿江新型生育文化宣传画册)结合形成富有时代特色和鲜明民族特点的户外宣传网络,而且创作出具有圣洁长白风格的优秀计生文艺精品。“关爱女孩”活动深入人心,打击“两非”工作成效显著。5年来,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平衡,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计生宣教干部队伍进一步得到加强和稳定,县乡宣教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全县各级计生协会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村(居)民自治工作不断深化。

(八)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督水平不断提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部门权力清理和公开工作,完成清理行政职权并建立权力清单63项。全县卫生审批窗口承诺件、即办件办结率分别达到100%。计生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提升,违法生育行为查处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违法生育案件处理合格率100%。卫生综合监督体系不断健全,聘用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定期举办各类综合监督培训班,选派监督员外地培训学习,使卫生监督员业务水平明显提高,80%的监督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基本适应卫生综合监督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探索稳固长效的监督机制,建立“说理式”执法模式和医疗机构“四融合”管理模式,开展公共场所创建双五示范工程活动,档案实行“五化”管理,案卷制作实现电子化。

(九)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教工作取得新进展

“十二五”期间,扎实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至今共派出10名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认真开展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全县累计开展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450人次。各医疗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重点专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的选拔、培养,共派出40人次到省市医院进修学习,提高了医疗技术服务不平。全面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5年来共有600人次参加了远程医学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分达标率达到70%。2014年和2015年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为县医院招聘3名内科医生,2名护士,1名检验人员;为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医务人员3人;“十二五”期间,与省内部分医学院校签署支援长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名额11人,有效缓解了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不足问题。

(十)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5年来,始终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放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首要位置,抓常抓实。卫生计生党委下辖5个基层党组织,共有党员126名。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突出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机关党建活动载体,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新方式,为推进卫生计生中心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作用。结合卫生计生实际开展了“佩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 “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 “假如我是患者大讨论”和服务百姓健康大型义诊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卫生计生职能优势,深入推进了党员进社区、党组织进社区和帮扶薄弱村等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营造以廉为荣的廉政氛围,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督促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扎实推进了“权力入笼”工程,将行政权力、执业权力和领导权力确定为权力入笼的核心权力,共确定核心权力19项,并建立了重点岗位权力台账和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监督保障措施,切实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出台了《长白县卫生计生局机关作风整治方案》,成立了长白县卫生计生局机关作风整治巡查小组,制定了《长白县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问责办法》,着力解决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不到位、不主动、不热情”等问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有效开展了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行动。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查找和解决了一批影响事业发展的“不严不实”的问题,保障了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一)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关键时期,外部环境和发展条件总体上呈现出调整、稳定、向好的趋势,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将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十二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为今后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深刻认识、科学判断并准确把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着力探索和实施新举措,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创新发展、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是我们的历史任务。

(二)新常态对卫生计生事业提出新的挑战

 “十三五”期间,我县进入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健康观念、健康意识的增强,健康消费观日益形成,对健康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多层次化,将给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和利用提出更高要求。另外,随着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方式的转变,各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的发病也将进一步增加。同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步进入老年期,独生子女家庭问题也日益凸显,社会保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人口总量持续增加,经济社会和资源的人口承载能力面临新的挑战。现行生育政策和群众生育意愿的矛盾依然存在,流动人口计生均等化服务任务艰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日益明显。

(三)制约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急需破解

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卫生计生服务利用、居民健康水平在城乡和人群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随着医改的推进,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复杂的利益调整等难点问题进一步显现,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还需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分级诊疗工作任重道远,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

第二章  “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振兴发展、加快发展的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重预防,完善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卫生计生资源,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妥善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提升社会满意度,也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现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投入力度,落实公益性。鼓励社会办医,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卫生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工作要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为先导,以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转变服务模式;计生工作要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以优质服务、宣传教育和优生优育为重点,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四)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立足县情,从基础做起,从基层抓起,务求实效。把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利用信息科技发展的新成果,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和负担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计生发展模式。

三、总体目标

2020 年,建立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最大程度保护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让群众“少得病,少得大病”;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就医需求,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最大限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优生、优育”,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均衡发展。

四、主要指标

1.健康状况指标。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以上;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和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标。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5张,医院床位控制在4.8张,其中县医院床位数不超过3.3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达到1.2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公共卫生人员0.8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人,医护比达到1:1.25,人才规模与我县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县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3.疾病预防控制指标。2020年,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逐步降低麻疹发病率,实现消除麻疹目标;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重点人群知晓率达到90%以上,感染者及病人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及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达到90%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达到90%;不断提高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登记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降低发病率,全县肺结核患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4.卫生应急指标。2020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过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实现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

5.人口发展指标。2020年,要妥善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或国家、省规定指标。

6.妇幼卫生指标。202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要继续保持在100%水平,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力争达到省市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要求。

7.公共卫生服务指标。2020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0%,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有1个村卫生室,实现“20分钟服务圈”全覆盖;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达到60%;以乡镇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达标率在90%以上;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

8.医疗保障指标。2020年,在乡农业人口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不低于75%;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

9.健康教育发展指标。2020年,全县健康素养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医疗机构全部达到创建无烟标准。

10.农村改水改厕指标。2020年,全县农村改水受益率力争达到95%以上;农村改厕普及率力争达到60%以上。

11.执法监督指标。2020年,卫生计生执法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达到100%;管理相对人卫生基础设施使用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持有率达95%以上;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100%;适用法律条款正确率100%;《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率达100%。

12.中医药发展指标。2020年,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综合医院设有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力争县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达到30%。

五、项目规划

“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建项目1个,改建项目2个。拟新建长白镇卫生院,规划建设面积5000㎡,总投资2250万元;拟改建八道沟镇中心卫生院,规划建设面积2500㎡,总投资375万元;改扩建金华乡卫生院600㎡,计划投资90万元。

第三章 “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主要任务统筹推进十一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围绕新发传染病、区域重点传染病疾病,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防控措施,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流行事件。完成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结核病发现、治疗、规范管理能力,县结核病防治所具备开展痰培养能力,提高患者管理、治疗管理质量。强化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体系,进一步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五扩大,六加强”防控策略,提高干预质量,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规范提供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推进学校、产科医院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实现接种单位、学校、产科医院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信息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治队伍,提高报告网络和死因监测系统管理质量,加强危险因素干预,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疾病发生,深入开展慢性病筛查,促进早诊早治。大力加强精防机构体系建设,至少有1家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专科门诊;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逐步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专门从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提高管理力度。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完善覆盖全县的慢性病报告网络监测系统,加强危险因素干预,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筛查项目,积极争创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加大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力度,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值守,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逐级报告信息。全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和治疗药物、消毒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保证试剂、设备和技术人员落实到位。加强合作,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教育、公安、畜牧、农业、林业、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确保防控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建立及时、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同时注意监测和收集舆情民意,加大正面科普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的妇女儿童健康工作要求,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全面加强全县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和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创建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改革为契机,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四)加强卫生计生监督能力建设

全面构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新体系,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监督体系改革,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建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快速高效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构建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中心,以县级卫生监督网络为基础的反应敏捷、监督有力、职责分明、城乡联动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新体系。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为目标,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整合,加强基层监督网络,强化综合监督职能。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卫生监督人才队伍,不断充实一线卫生监督执法力量,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使卫生监督员全面具备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处理好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断加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关,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强化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将整治非法医疗美容、出租出借医疗机构和医师资质证书、以养生保健为名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继续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地方开展计划生育日常监督工作,结合母婴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的整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服务百姓健康。

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服务健康发展

(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十三五”期间,围绕省、市、县要求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医院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上下联动,强化服务监管,加强组织实施。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抓好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及相应的经费补偿和报销政策的落实,督促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国家、省有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群众负担。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长效补偿机制,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医疗保障等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一致,惠及更多百姓。

(三)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县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各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县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三、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推进医疗服务优化升级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发展结构

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格局,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充分发挥质控中心作用。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退出管理。在县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基本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促进以抗菌药物为重点的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与我省部分三甲医院组建医联体。

(三)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法规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完善投诉管理,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健全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与评价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质量控制评价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管。全面推进医师定期考核,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监管机制,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重要依据。稳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护人员合理流动,简化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程序,实行备案管理。

(四)改进医疗服务措施

在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举措,县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志愿者和医院社会工作者服务,优化医疗机构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实现门诊服务“零排队”。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切实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四、巩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村卫生室建设,按照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设置,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业务用房、基本装备配置和人员等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标准。

(二)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培养一支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数量适宜、质量较高和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层卫生队伍。通过对口支援、上挂下派、进修学习、离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县乡人才统筹使用和交流。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健康档案为切入点,加强卫生信息平台、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制度化和信息化。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以转变服务模式为重点,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推进参与式服务,倡导疾病和健康自我管理。转变服务模式,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提高服务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

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财政承受能力,调整和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和完善服务内容,规范和深化服务内涵,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城乡居民。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

五、创新振兴举措,全面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县中医药发展模式和服务体系。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中医药健康服务得到大力发展,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在养生、养老、健康管理、护理、康复、健康旅游等方面作用显著增强,全民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组建塔式人才团队,成立以顶层中医临床人才擅长的优势病种为主攻课题的规范化、系统化的优势专科,努力形成覆盖全县的网络化(连锁模式)的系统专科。切实加强中医“治未病”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治未病”项目,建立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各基层医疗机构参与的中医“治未病”工作格局。强化中医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好中医类别医生转岗培训临床实践,抓好“师带徒”传承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县中医院评为二级乙等医院,床位数由现在的30张增加到60张;力争 76%的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医科、中药房,7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服务总量占全县医疗服务总量比达到1/10;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比“十二五”期末提升10%;中医药健康服务总规模年均增长率超过5%。

六、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提高人口发展水平

(一)深化生育制度改革

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引领、便民高效、统筹协调。根据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严格落实各项生育政策,调控人口数量,加快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实行一孩生育登记,简化再生育办理,推行承诺制度,开展网上办理,完善生育管理。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坚持依法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做到依法婚育。

(二)健全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推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城乡一体化,由政府承担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按月奖励,按年发放。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建立扶助金制度,多方筹措资金,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行重点扶持。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实施和管理水平。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工作,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确保服务质量。建立家庭信息服务平台,顺应户籍制度改革和生育政策调整,做好教育、社会保障等与计划生育的衔接,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和水平。

(三)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

加强宣传倡导,提高性别平等意识,清理涉及社会性别歧视的政策。切实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儿防老”观念、“男孩偏好”生育文化的改变。根据普惠和优惠相结合原则,在实施各项优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给予特殊倾斜。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中,作为建设“平等、健康、文明、和谐”家庭文化的重要内容。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加大计划生育服务和生育全过程管理,加强区域合作,加强出生统计质量,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四)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

基本实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形成促进人口有序流动与合理分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顺应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推进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容量,调控流动人口数量,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和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与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互通互联、适时变动和区域协作的进程。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计划生育基层协会组织,使流动人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到2020年,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0%,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

(五)加强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建设

科学合理的编制药具需求计划,严格执行药具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安全优良。做好药具防控体系的建设,禁止免费药具流入市场销售。加强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规范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全面落实承担的民生事项,发放避孕药具到位。

(六)强化人口基础信息管理

加强人口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机制建设,利用自主采集、办事采集和部门交换的“三个采集渠道”,不断完善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加强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明确相关部门人口信息提供的责任和获取信息的权利,搭建部门间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促进人口信息共享机制的形成。利用全员人口信息库,建立科学的人口监测机制,做好人口发展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以及生育政策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到2020年全员人口平台数据覆盖率及主要个案项目完整率达到100%。

(七)夯实计划生育基层网络建设

继续实行村级计生人员“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体制,落实并持续提高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和待遇,使之达到法规规定标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明确责任,提升基层队伍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确保其适应工作的需要。按照《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落实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待遇,稳定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七、创新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

(一)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的参保原则,积极探索群众乐于接受、简便易行的新农合个人缴费方式。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十三五”期末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不低于75%,继续推行“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与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各统筹地区的新农合补偿方案,合理拉开乡镇、县及县外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加强转诊制度建设,引导建立分级诊疗的医疗格局。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病种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二)切实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筹集、拨付、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基金收支风险预警系统,确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充分”。

(三)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稳步推行“统筹区域内控总额,统筹区域外控流向”的总体控制策略,积极开展总额预付为主体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为补充的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限制政策外医疗费用支出,推行医药费用监测查询、发布制度和平均住院费用公示警示制度。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探索相关制度衔接。进一步理顺新农合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八、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高行政效率

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在严格依法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目标,深入梳理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为日常监管的转为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努力使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无缝衔接,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监督有力。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各批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承接工作,彻底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明确审批条件、审批手续等具体要求,简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行政审批时限。制定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活动。推行行政审批“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建立行政审批网络服务平台,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九、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和科教工作

切实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制订有利于卫生计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制度,推动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积极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大力开发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以医疗人员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升卫生计生队伍整体素质。

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改善公共卫生环境

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屯活动。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力度,通过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建立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速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进程,在改水工作上,继续实施改水攻坚工程,加强自来水入户改造,不断增加自来水受益率在改水受益率中的比重。在改厕工作上,积极争取投入,积极创造条件,最大程度地增加改厕数量,并立足实际,研究和探索卫生厕所建造新模式,做到模式多样化、使用科学化,不断提高实用价值。坚持不懈地做好城乡除四害工作,继续坚持全县统一选药、统一购药、统一培训、统一时间投药的做法,每年适时组织1—2次统一灭鼠活动,确保将四害密度控制在省定标准之内。

十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牢牢把握从严治党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着力做好“三突出、三推进、一加强”即:突出抓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卫生计生文化建设,加强党务干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围绕卫生计生工作中心任务,精心研究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服务百姓的有效措施,创新党建工作品牌,创新活动载体平台,创新考核评议方式,为全面完成卫生计生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按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织负责人主动讨论、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从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考评工作。深入推进党员进社区、党组织进社区、“三项工程”帮扶薄弱村(社区)等工作。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党员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意识,持续开展“权力入笼”、“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政行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倡导树立以“博学行医、业务精湛;情操高雅、与人为善;博爱救人、敬业爱岗”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促进医务工作者依法从医、廉洁从医。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医院”、“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等活动,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完善采购制度,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索取或收受红包、财物、回扣或提成等行为。大力开展典型选树,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统筹做好党建带工建、妇建、团建工作,协调推进党管人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和老干部工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民生幸福水平的重要作用,将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环境。同时,发挥卫生计生行政职能整合优势,推动全县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契合、服务内容的融合以及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

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

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中的主导地位。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卫生计生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机制。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基本医疗和中医药领域,保障中医药发展,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逐步提高政府对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升。切实保障对人口计划生育投入,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基层计生奖励政策和计划生育经费落实。

三、评估绩效,强化问责

推进卫生计生服务全行业管理,对全县各级各类卫生和计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着力履行好发展规划编制、资格准入管理、规范标准制定、服务监管、行业绩效评估及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行业监管职能。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强化政府对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执行情况的监管,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加大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加大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力度。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发挥党委和纪检监督作用,坚决查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利用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人大、政协及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章  组织落实

一、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是《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延伸和细化,也是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发展,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依据。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划,贯彻落实全县卫生计生发展战略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衔接,要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二、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规范监测和评估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建立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落实各项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