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应急字〔2019〕36号
县应急管理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我局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公共资源领域配置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证公开资源配置流程透明。
(三)明确主体,落实现任。各科室要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股室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
二、工作目标
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部实现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政策解读到位,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同时,全面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和落实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二)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要在权责清单基础上,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 成立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唐贵涛
副组长:王军、韩永承、王丽颖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办,负责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通报结果。
(二)加强考核评估
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长白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