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统计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和《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长白县统计局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白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29611)。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情况
长白县统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因领导班子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范月平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姜志霞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公开目录、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长白县统计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填报系统,形成标准格式的《指南》和《目录》,并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录入。针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定长白县统计局政务信息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7年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条。
图表1:2013年至2017公开条数

(二)公开的内容。
包含统计公报、分析报告、文件公开、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公开的形式。
政府网站、电话咨询、印发宣传资料。
(四)公开的及时性
各类信息均按要求及时公开,没有拖延的现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
四、其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设有1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有内外网计算机,便于及时公开信息。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公开的收费依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信息检索、邮寄和复制的成本费。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2017年,我局未收到任何申请,暂未产生相关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尚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范围和形式还有待扩大,依申请公开的界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二)改进措施
1.增强办公室队伍建设,增进人员,提升人员个人素质。
2.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