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鹿沟镇关于印发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政发〔2020〕155号
各村、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现将《马鹿沟镇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马鹿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马鹿沟镇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动乡镇救援委员会,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紧盯人员密集、火灾高危、高层、“三合一”、养老福利、儿童娱乐、老旧住宅、群租房、农村、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公路隧道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三、工作时间
2020 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时间:从 2020 年 11 月至 2021年3月。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村、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各村、各行业部门要督促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督促各场所开展1+3+6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模式,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村、各行业部门组织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整治。要结合实际情况,紧盯宾馆饭店、洗浴汗蒸、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紧盯高层、易燃易爆单位、仓储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紧盯建筑消防设施,逐个单位、逐个建筑“过筛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单位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紧盯特色民宿、农家乐等新兴业态,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紧盯公路隧道消防监管薄弱环节,督促主管单位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紧盯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逐户排查检查,全面推广使用居民家用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严防泄漏爆炸事故发生。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省、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时期,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加大夜间营业场所的错时检查力度,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持续实施突出领域综合治理。镇消防救援委员会要组织对乡镇工业园、民俗村、“九小场所”、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要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报告辖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各地要巩固全县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成果,持续完善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划线标准工作,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对已施划消防车道线路进行自主维护管理,充分运用“五步工作法”,组织住建、交警、执法、消防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切实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切实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辖区消防工作。按照省防安委办《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要求,招录、派驻消防文员,并予以各项保障。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作用。借鉴“靖宇经验”,推行驻村防火员,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农村自建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参照德惠市做法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与农村消防供水建设相互衔接的通知》要求,按照“好操作、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筹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全力破解农村消防供水不足的瓶颈问题。按照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将消防车通道整治、消防设施改造、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一并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合理制定改造计划,全面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环境。督促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逐项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要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值班规范、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开展重点时段消防宣传教育。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加强组织策划,组织各类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向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广大群众有针对性地发布提示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明责、以案说法,警示社会。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推动隐患整改。各行业部门、各单位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在本部门、本单位的手机客户端开设消防宣传专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依托街镇文化站和社区,建立多功消防宣传室,设置消防宣传橱窗和学习体验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农村广播“村村通”,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改变不良消防习惯。针对鳏寡孤独老人、偏僻农村村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以普及消防知识和协助查改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时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组织召开一次应急援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整合政府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补偿措施等工作机制。对属地政府及社会应急联动力量进行一次普查摸底,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督促属地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行业自有应急救援队伍全力做好冬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其他社会应急联动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制度。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组织消防、公安、医疗、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能力。
(六)严格监督执法以及责任追究。严格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坚持严字当头,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实施挂牌督办,采取现场办公、集中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期整改销案。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贵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倒逼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镇政府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内部和所属单位消防安全演练和自救知识培训,切实提升抗御火灾能力。消防救援机构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监督执法。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深化重点督办。要提请政府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区的行政村和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消防救援机构约谈、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五)严肃督导问责。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地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