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长白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马鹿沟镇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91000/2025-0220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马鹿沟镇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马鹿沟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有关财务的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马政发〔2025〕2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91000/2025-0220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马鹿沟镇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马鹿沟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有关财务的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马政发〔2025〕2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关于印发《马鹿沟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有关财务的管理制度》的通知

马政发〔2025〕21号
马鹿沟镇各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加强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财村规〔2024〕2号)、《关于印发〈长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组联发〔2022〕5号)、《关于执行新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函〔2022〕1050号)、《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管理办法》、《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发〔2022〕9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马鹿沟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马鹿沟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有关财务的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马鹿沟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有关财务的管理制度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马鹿沟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有关财务的管理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