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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9191X/2023-1328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金华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乡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金政发〔2023〕6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623013569191X/2023-1328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金华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标      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乡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金政发〔2023〕6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乡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23〕63号

 

各村民委员会、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按照县委农办《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长农办发〔2022〕1号有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结合本乡实际制定《金华乡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华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金华乡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农办〔2022〕1号)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以盘活集体资源、用好集体资产、活化集体资金为抓手,以发展乡村产业为载体,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农工商相结合等形式,着力打造参与主体多元化、合作方式规范化、产业类型本地化、利益分配精准化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二是坚持因地制宜。依托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私营经济等新型经营主体,结合区域资源特点,稳步推进适合我乡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三变”改革工作。三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三变”改革中的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发挥农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四是坚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农村资源要素进入市场进行科学评价和合理引导,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集体和农民能够获得稳定收益。

(三)工作目标。围绕金华乡农村产业结构实际,结合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存量不平衡等因素,统筹推进,坚持把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三变”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调动全乡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三变”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三变”改革的可行路径和适用模式,不断推动“三变”改革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增加集体和农民的收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主要内容

(一)资源变资产。按照《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规定,农村集体资源属于资源性资产,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这次主要在盘活上下功夫。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即对尚未承包到户、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林地、园地、“四荒”(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入股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即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集体兴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落实农村集体资源所有权,依据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结果,改正农村集体资源使用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发包、低价发包行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主经营,也可以采取竞价发包、折价入股、联合合作等方式,流转集体资源经营权,并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取得相应收入。

(二)资金变股金。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等,包括各项收入、投资收益、积累资金、征地补偿款、财政补助补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主运用集体资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竞争,提倡将集体资金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将集体资金变成股金,按股取得投资收益。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整合补助资金、补贴资金、扶贫资金、捐赠资金等,统一对外投资,获得股权。投资收益提倡采取“保底+分红”方式,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三)农民变股东。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按规定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成员,落实成员(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财产权利,将农民变成集体的股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其股东。稳步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引导农民将宅基地及房屋投入相关市场经营主体,成为其股东。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具备自主经营条件的,可帮助其将获得的扶贫资金投入到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获得稳定的收入或分红。

(四)发展集体经济。依托个村集体自然资源特点,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金华村可以依托本村棚膜园区优势,大力发展棚膜蔬菜瓜果经济,做大做强“菜篮子工程”,同时依托水稻种植优势,适当加大种植规模,由集体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并适当向二、三产业延伸,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集体和农民增收致富。梨田、三浦、十七道沟村可以围绕林下种养殖等立体生态模式,从事人参、食用菌等标准化种植和黄牛等特色养殖,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九谷村在克服当前不老莓产业市场饱和等不利因素,逐步探索产品精深加工,从而获得较好收益。十六道沟村在生态条件较好,结合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农民盘活闲置房屋资产,以住房使用权入股,可以采取“旅游公司+农户”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同时可探索光伏发电等项目,从而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拓宽增收渠道。

三、推进措施

(一)研究制定“三变”改革工作办法。各村集体根据乡级“三变”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三变”改革内容、模式、操作方法和保障措施等,确保“三变”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开展宣传培训。各农村集体组织都要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用农民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三变”改革政策,以及此项改革给广大农村、广大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三变”改革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村两委成员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有关“三变”改革的知识培训基础,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能力。

(三)明确资源归属。乡农村经济服务科、水利服务科、林业工作服务科、自然资源服务科等职能互相配合,依据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年度清查结果,详实掌握权属存在争议资源的名称、坐落、面积、争议焦点、争议当事人等相关情况,依法依规确定权属,超出管理权限的,报请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解决。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按中发〔2016〕37号文件规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四)规范资产经营。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体系和运营机制,依法依规使用集体资产。发包出租的,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依法签订标准合同,存档保管;投资入股的,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收益分配关系,经本集体民主讨论通过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并组织实施。长期借出或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及时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侵占霸占强占集体资产的,应追缴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严肃处理。

(五)落实农民股权。巩固和丰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在发放统一标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的基础上,依据全国系统数据删除重复人员。

(六)运用产权交易网络平台。我乡已经搭建《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平台,各村可以采取“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平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贫困户)”等方式,也可以采取平台组织多个经营主体与农户(贫困户)对接的方式,不断拓宽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对接渠道,降低对接成本,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推进“三变”改革。

(七)总结推广经验。要及时总结集体经济发展、集体增收、收益分配、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工作机制。

四、基础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委会要高度重视“三变”改革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力措施,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村党支部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推力,尽快取得实质性成果。切实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和功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承接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积极稳妥实施。各村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既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更要注重把握好节奏,要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开展符合本村集体实际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精准施策,稳慎推进。要注重“三变”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与正在推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做好衔接,发挥改革的综合效应。

(三)加大农村投入力度。乡政府继续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经营主体和农民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力度,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拓展“三变”承接主体,增加“三变”要素。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逐步建立农村信用体系,打造良好的农村资本融通环境,畅通农村融资渠道,满足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加大农村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制度,吸纳社会资本流入“三农”领域,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预案,拓展农村融资渠道。

(四)强化督查指导。乡政府根据“三变”改革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力量,成立督查指导工作组,深入实地开展督查指导,了解掌握“三变”改革进展情况和基层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三变”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三变”改革规范操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逐级反映汇报,推动“三变”改革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