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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3MB15768290/2021-01266
分  类: 软环境建设;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 ;  函;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县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标      题: 长白县公共资源场外交易项目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长政数函〔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23MB15768290/2021-01266 分  类: 软环境建设;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 ; 函;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县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标      题: 长白县公共资源场外交易项目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长政数函〔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长白县公共资源场外交易项目情况说明

 

长政数函〔20214

 

市政数局:

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充分运用专项清查成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的通知》要求,我县对省政数局清查出的201911日至2020331日期间全县公共资源场外交易的155个项目进行再次核查并做出相应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11日前,受场地和地域限制,长白县未部署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故所有项目均在场外进行交易。201912月,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规范,要求自202011日起,凡是纳入《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全部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

2020216日,长白县政府农业、森林、大病合并保险项目,因要求紧急,且在疫情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无法开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对确需开展、按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无法开展的,可在其他平台或其他场所进行”,故该项目在场外进行交易,不属于违规交易行为。除此之外,在202011日这个时间节点后,我县没有在场外进行交易的项目。

二、处理结果

对于202011日之前,在场外交易的项目所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长白县政数局对其进行了全县通报,并要求所有单位、部门和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白山公管办〔20204号)文件要求,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有违规必将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说明。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129

财办库【2020】2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