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述法报告的通知
长白法委办发〔2024〕1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吉法委发〔2023〕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白山法委办发〔2021〕13号)有关规定,请各乡镇各部门于2月27日前将2023年度述法报告(纸质版正式件+电子版)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三楼依法治县和法律服务管理科)。
述法主体为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主体任职不满三个月的,由所在乡镇及部门报送领导班子年度述法报告。述法报告要以第一人称进行述法,结合法治建设职责、工作实践和个人思考,重点谈任务落实、经验做法、问题差距、改进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具体格式参见附件。
年度述法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已列入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内容及全面依法治县绩效考评体系,今年,县委依法治县办将组织召开全县述法评议会议,会议将审议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报告,请各乡镇各部门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报送工作,确保述法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许香玲黄美贤
联系方式:0439-8238073
电子邮箱:cbyfzx@163.com
附件:2023年度述法报告(模板)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