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法治长白和“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一、强化学法用法责任落实
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落实,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示范,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学法用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在法治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二、健全清单审批报备和动态调整机制
健全学法清单审批报备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在抓好《长白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共性清单》(详见附件)学习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个性清单”,经本乡镇本部门审定后,向县委依法治县办备案。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党中央对学习贯彻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出部署安排的,及时纳入清单学习。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个性清单”。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各部门
三、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法规法律学习
党委(党组)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读书班、集中领学、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学法。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
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清单学习教育培训
党委(党组)把加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教育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学习培训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必学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教育培养,以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内容为重点,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线上培训方式组织开展学习。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各乡镇各部门
五、抓好键少数”法治能力提升
党委(党组)抓好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教育,聚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开展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各乡镇各部门
六、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法治教育
用好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新时代e支部、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载体,开设线上法治学习专栏,科学设置必学内容和时限,以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内容为重点组织开展网络学习。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法治教育重要内容,推动学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内容列为重点培训课程,研读应知应会《简明读本》《学习纲要》等读本,综合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等方法开展学习。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委党校、各乡镇各部门
七、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按照《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围绕应知应会清单学习情况和依法履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等用法情况进行述法。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各部门
八、开展法治建设考核
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法治建设相关指标,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法治观念、法治能力素养作为干部德才考核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各部门
九、强化学法用法宣传总结推广
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培训阵地载体,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年底发布一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做法,引领和督促学法用法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防止形式主义。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
附件:《长白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