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交通运输系统秋季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长交运发〔2021〕5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县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秋季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市、县秋季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县局决定从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县全行业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抓手,巩固提升春季道路运输安全大整治工作成果,强化底线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进一步紧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五个重点”,集中力量打赢清查源头隐患、治理公路隐患、保障秋收出行、整治重点违法、应对恶劣天气“五场攻坚战”,努力实现“隐患全面治理、事故有效防控、秋收平稳度过”的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企业。以动态监控违规问题集中的道路运输企业为重点治理目标,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督办和处罚力度,突出治理动态监控违规问题突出、软硬件方面长期存在严重影响动态监控应用的问题的道路运输企业。
(二)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重”等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的资格核查,加大扭动摄像头问题突出的问题督办和处罚力度。
(三)重点路段。以全市列为316处的隐患路段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被确定省级督办6处、市级督办3处、县级督办307处隐患路段。农村地区秋收集中出行路段、旅游线路及景区周边路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季节性高风险路段。
(四)重点时段。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一早一晚”特别是5时至7时、17时至20时秋收集中出行时段,农村红白喜事、赶集、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时段。
(五)重点违法。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开展源头隐患清查“攻坚战”。行管单位要集中主要精力紧盯“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营运车辆及其驾驶人,通过人防、技防等手段,集中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风险。
1.集中清查道路运输车辆运营隐患。全面排查道路运输许可准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经营资质、无证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网上比对等方式对辖区道路客运企业所属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逐车开展比对,对客车座位数不一致的,立行立改,隐患清零。以上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2.集中清查高危企业源头隐患。联合公安部门深入道路客运、危货运输、货运源头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车辆维护、动态监控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强化闭环管理,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并实施联合惩戒。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加强运政系统信用协同监管功能应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企业、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颜色管理、分级管控。配合公安部门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开展联合约谈。以上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3.集中清查挂靠车辆隐患。按照交通运输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挂靠运营整治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治理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深入运输企业核查,全面摸清本地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客运车辆开展核查,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重点查处异地经营行为,加大对未开具包车单但有行驶轨迹、实际行驶轨迹与包车单线路不一致、客运班车未按许可线路行驶的核查力度。以上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4.集中清查动态监管隐患。全面贯彻《吉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规定》,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市道路运输动态监管水平。一要突出治理扭动摄像头类问题。深入分析当前扭动摄像头类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查找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重点运输企业,集中开展深入治理,对问题集中的运输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扭动摄像头问题进行根治。二要加强动态监管工作痕迹化管理。要严格按照动态监管相关工作要求,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车辆抽查、教育培训、违规处理等方面,加强相关工作落实的痕迹化管理,严格落实痕迹化资料存档要求。待《吉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完善后,动态监管工作全部网上办理、自动考核。三要加强车辆抽查。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相应比例完成日常车辆抽查工作,并督促指导相关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要求。(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集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攻坚战”。要按照《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方案》整体部署和要求,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全面治理。
5.完善治理方案。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方案”的原则,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按照“谁挂牌、谁审核”的原则,制定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316处隐患治理方案。9月15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和论证工作。(责任部门:市公路处牵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抓好落实。)
6.集中攻坚治理。立即开展对国省干线公路隐患的治理工作。按照“五化”工作法,以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进行倒排工期,逐段逐点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有序做好隐患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市公路处牵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抓好落实。)
(三)集中开展秋收出行保障“攻坚战”。要认真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服务农民春耕秋收出行工作的通知》(白山交运联发〔2021〕3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在秋收期间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秋收出行供给体系,推动实现秋收时段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全面提升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水平。
7.多角度了解出行需求,多渠道组织农村客运运输。一是提前谋划今年秋收期间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提前储备好运输服务保障车辆。二是采取进村入户、新闻媒体、乡村大喇嘛等渠道广泛宣传秋收服务举措,让农民群众掌握了解约车渠道。三是指导各地积极向政府汇报,及时启动秋收服务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落实秋收期间运输服务保障财政保障资金。四是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对秋收期间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帮助和指导地方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强化监督指导。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秋收期间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立行立改。六是认真摸排农民群众秋收期间运输服务保障需求,结合实际需求,采取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和“秋收”季节性班车客运等予以保障。(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8.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与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农村道路运输安全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秋收期间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以客运班车、大货车为重点车辆,及时调整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集中开展重点违法整治“攻坚战”。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研判和分析道路运输安全情况,对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要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时整改。要检查与执法并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大处罚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9.深入开展公路大型车辆“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治理。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突出国省干线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百吨王”等大型车辆,严查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同时,深入客、货运企业,调取监控数据,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10.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治理。一是督促客运站、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好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安全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驾驶员经常提醒乘客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二是按照《吉林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客运车辆的远程监控管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集中开展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攻坚战”。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预测预警,积极科学应对强降雨、大风、大雾、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以及秋冬季节转换等风险隐患多发时节,加大对企业督促指导力度,要采取超常措施,全力做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11.强化应急准备。要加强冬季除雪防滑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及时点验应急车辆,进一步检修除雪防滑应急装备,提前在桥梁、弯道、坡道等重点路段备好防滑物资、装备,加大公路交通状况监测力度,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全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保证公路畅通。根据需要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调派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装备。(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指挥调度。要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险情为令,提前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确保人员、装备、物资、措施迅速到位。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公路,及时派员加强交通疏导,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配合公安部门采取交通管制。督促客运企业根据预警信息和汛情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营运方案,遇短时特大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时,要坚决暂停途经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路面塌方等灾害多发易发路段的客车。(责任部门: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秋季道路运输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担当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汲取松原“10.4”重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全力抓好“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划片包干。各单位要按照县局方案,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五化”方式推进。各单位要按照“五化”工作法要求,全力推进行动取得实效。要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现任务“清单化”管理;要制作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挂图作战、对照整改,实现隐患治理“图表化”推进;要制定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危货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应急手册,实现“关键人”“手册化”操作;要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模板化”运行;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协调协作机制,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搞好配合,实现行动“机制化”落实。
(三)强化宣传曝光。要充分发挥各级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微信、短信、LED屏、车载电视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大秋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开展农民秋收安全出行常识、“两客一危一重”等营运车辆驾驶技能知识普及宣传,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对违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公开曝光。同时,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四)严肃追责问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工作标准,坚持检查与执法并重,依法惩处违法违规问题,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从严追究有关企业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从8月20日起,每13天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每月报送一篇工作简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