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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6230135688507/2024-04565 |
分 类: | 安全监管;应急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标 题: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长交运发〔2024〕1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06230135688507/2024-04565 | 分 类: | 安全监管;应急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标 题: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长交运发〔2024〕1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长交运发〔2024〕18号
2024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县委县政府、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落责任、强监管、补短板、防风险为重点,着力防风险、除隐患、堵漏洞、强治理、建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特殊时段,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和精准执法,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提升行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交通运输各领域和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持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行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行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县委县政府、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出台落实举措,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安全生产相关任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出台方案。县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按计划、有组织部署实施,推进安全生产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落实,推动2024年治本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纵深落实“三管三必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4.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依法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要求,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并落实到位。局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监管空白和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及时研究对本区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严格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健全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厘清每一家道路运输企业、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构建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预报预警工作机制,搭建安全出行监管信息预警平台,形成职责清晰、衔接紧密、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闭环”。(责任单位:局法制科、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推动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督促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依法治安,持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6.落实相关法规制度体系。配合落实《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吉林省公路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贯彻《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等手段运用,督促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局法制科、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效能。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督暗查和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监督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充分把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落实车籍地、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监管,推动执法力量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部位和单位实施驻点督查。加强每季度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公布和报送工作。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督导帮扶作用,提高执法检查和帮扶质效。(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会同公安部门深化重载货车安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联合整治大型客车跨区域违法违规经营、小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运营等行为。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一批反面典型企业,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通过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实现“远程+现场”执法。(责任单位:局法制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精准管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9.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落实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制度。严格班线客运、城乡客运市场准入关,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经营资质动态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精准管控。及时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等工作,动态更新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开展安全风险制度规范体系评估,实现重点风险隐患管控全覆盖。深化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城市公交等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细致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重点桥隧等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安全管控,严防连环相撞、坠河坠崖等造成群死群伤。(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大风险防控突出问题,推动实施部门间重大风险信息共享、措施共商、联手共防。落实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重点时段预警调度、应急准备等工作。持续做好全国两会、国家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以及春运、春耕秋收、汛期、台风、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压实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加大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动态清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认真落实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坚持“图表化”推进和“手册化”操作,明确检查治理清单,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图,督促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标准模板,分门别类组建安全生产管理专班,常态化机制化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运用督办、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建立行管部门共同督促推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13.道路旅客运输领域。严格旅游包车审批管理,加强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严肃查处实际运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行为。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加强营运客车驾驶员警示教育,提升驾驶员应急操作技能。深入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开展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非法违规运营、5至7座小客车跨城非法营运,接到通报后及时核查处理。开展农村客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超员超速、客货混装等违规违法问题,全力保障农民群众安全出行。(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危险货物运输领域。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达不到开业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吊销经营许可。持续排查清理危货运输车辆违规异地营运情况,从严整治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作用,对长期未填报运单或异常运单的企业、车辆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采取停业整顿、停止派发运单等措施。持续开展全县城镇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载货汽车无证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城乡公交运营领域。开展城乡公交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关键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夯实城乡公交安全运行基础。加强城乡公交运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度建设,督促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配置等应急准备,提升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城乡公交运营企业安全管理,健全城乡公交运营安全管理机制,严格城乡公交新建线路运营安全。健全运营危险性事件信息报送和技术分析管理制度,强化事故事件分析,深刻汲取典型事故经验教训。(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公路运营领域。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强化临水临崖、窄桥、窄路、急弯陡坡路段安全防护。加快普通干线公路穿越城镇路段、平交道口、事故多发路段升级改造。加强在役危桥危隧检查检测,对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的桥隧,要及时关闭。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普通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特大桥梁等情形,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大力推进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督促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加大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行业消防安全领域。以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成果,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以公路服务区、客(货)场站、仓储物流园区、城市公交站点、工程施工以及高层建筑、办公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焊接与切割作业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动火作业严格审批制度,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违规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自建房和大跨度结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行业素质能力提升
19.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业各级安全监管与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督促各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监管(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教育培训,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强化行业企业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局法制科、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开展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严格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考核和继续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通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国际减灾日、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和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主题活动,开展面向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知识宣传,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形成人民群众理解交通、关心交通、支持交通的良好氛围。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责任单位:局法制科、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交通基础设施本质安全。集中开展路面病害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年度计划,实施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稳步提升路况水平,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任务,加快补齐公路安防设施“短板”,开展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提升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深入开展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活动,稳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隧道运行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隧道突发事件识别、分析和快速响应能力。对路基高边坡、重点隧道、公路长大桥梁开展健康监测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设施设备安全。会同公安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强化安全科技支撑。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领域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推进在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加强对车辆运行状态、行进路线状况等实时监控,及时识别驾驶员不安全行为、车辆运行异常状态等风险。强化风险管理信息化支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管理系统应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动态更新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升风险管控精准化水平。加大行业安全重大科技攻关力度,深化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应用,积极推动在智慧化监管、车辆主动安全技术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路水路应急保障能力
25.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基层应急力量摸底调研,全面掌握各分管领域应急力量总体情况,不断健全完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推进与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应急管理合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推动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依法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车、路、人”协同工作机制作用,健全极端恶劣天气防御体系,巩固防汛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加强监测调度,强化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做好行业防汛防台风以及防范应对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工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推进“互联网+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升级工程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智能化监测能力、安全监管精细化能力和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加强应急通信车辆运维保障和使用管理,定期开展应急调度。加强行业应急数据采集与使用,提升突发事件现场感知能力。(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完善行业应急预案体系。督促指导各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预案配套的操作手册或工作程序,加大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按照《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公路交通联合应急演练以及基于情景构建、压力测试的桌面推演、无脚本实兵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习演练。(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应急值班工作程序,编制完善值班工作指南,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配备充足的值班人员。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县委县政府、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责任单位:局行政办、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