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长交运发〔2024〕19号
按照省、市、县防汛抗旱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县委县政府、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面提升汛期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高标准完成交通运输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全县公路生命通道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压紧压实责任
1.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2024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将防汛抗旱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并将防汛抗旱救灾各项任务和责任细化到安全监管、应急准备、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厘清工作职责,加强指挥调度,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防指,共同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各项工作。
(二)汛前准备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2.加强预案修订并组织演练。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牵引,结合季节性特点规律和辖区实际,进一步修订各行业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以实战演练为主,桌面推演为辅,扎实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锻炼提升应急队伍防汛抗旱救灾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
3.优化抢险救援队伍结构。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应急队伍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补充,并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人员有序衔接,抢险救灾能力适应岗位需求。(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
4.加强装备设施维护和物资储备。认真组织库存物资盘点清理和需求预算,及时淘汰、补充装备物资,并建立完善2024年汛期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现有装备物资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
5.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重点水域、客货场站、城市公交站亭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建立汛期重点易险、防范路段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保障措施等要素。(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局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6.抓好春融春汛期保通保畅工作。紧盯春融期特点,加强路网巡查监测,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公路管理科)
7.强化教育引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决策部署,树牢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准备。加强案例剖析和往年防汛抗旱工作问题反思,举一反三,增强防汛抗旱敏感性,坚决防止麻痹大意。针对防汛救灾工作人员涉及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应急管理知识以及特种抢险装备使用等方面组织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公路管理科、安全科)
(三)汛期应对阶段(完成时限:整个汛期)
8.强化预警预报。持续推动“车、路、人”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强化预警信息引导,加强与气象、公安、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通过多种宣传媒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避险出行。(责任单位:局安全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
9.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按照《吉林省防汛条例》规定,汛期值班起止时间,一般情况下从每年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止。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长值班时间。汛期重点时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误岗事件发生。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防范应对汛情动态信息,重大险情灾情信息即发现即报告,严禁误报、漏报、谎报、瞒报。(责任单位:局行政办、安全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
10.强化灾情应对处置。强化超前防御部署,采取前置应急救援力量等方式,随时做好抢险救援准备,一旦发生冲毁、泥石流、塌方等公路阻断灾害,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序、快速高效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尽快恢复公路通行。强化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态监测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五停”应急处置指引,全力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局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11.加强督导检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到实处。县局将结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组织对各单位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物资储备、隐患排查整治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局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四)汛后总结阶段(完成时限:汛期结束至年底前)
12.及时总结提高。汛后,及时总结年度防汛工作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向局安委办提交书面报告。(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
13.及时开展汛后风险隐患整治。汛期结束后,立即对汛期暴露风险隐患进行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工程发展服务中心)
14.迅速修复水毁公路。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水毁公路实际制定修复计划,快速恢复良好通行状态。(责任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公路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推动落实。要坚持“严”字当头,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物资储备到位、救援力量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备无患。
(二)认真制定方案。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防范应对措施、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协调联动机制等要素,制定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并在4月30日前报送至局安全科备案。
(三)强化工作落实。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4月中下旬前完成汛前自查,5月上旬完成整改。汛期其他各项准备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资金保障。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企业要加大防汛救灾物资、装备维护、预案演练及通讯设施设备等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