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整体安排,由全县各部门、乡镇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总编制而成。全文由“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的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长白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务服务督导监督管理科联系,邮编:134400,地址:长白大街25号,电话:0439-8899011, E-mail:619810606@qq.com。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五公开”为重点,切实把公开透明理念和要求体现到政府各项工作中,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了政府治理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1、职能划分方面。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由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组织推动管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政务服务督导监督管理科负责具体业务。
2、工作推动方面。政务服务督导监督管理科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牵头,制发《长白县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充分调动全县各部门,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基层政务方面。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组织推动工作,及时对各乡镇政务公开进行指导,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年度报告、公开依据、公开监督、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内容。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有31个,其中,部门专栏23个,乡镇政府专栏8个。由各部门分别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全部纳入公开目录中对外公布。2019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2条。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280条。制发并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
(三)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为推进政府工作、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县政府制发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长政办函〔2018〕22号),并在我县政府网站增设政策解读板块,按照“谁起草、谁解读 ”的原则, 由发文单位做好解读工作,没有政策解读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真正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2019共公开11份政策解读文件。
(四)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办理人大议案、建议55件,全部转为一般建议办理,涉及我县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交通水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涉及14个承办部门、7个乡镇;政协委员提案25件,涉及城建环保、农林水类、工交财贸、科教文卫、公安司法等方面,涉及12个承办部门、3个乡镇。所提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
(五)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情况。
目前,我县回应社会关切,主要是通过县长信箱进行,及时查看县长信箱留言,及时办结。2019年共收到县长信箱留言5条,答复5条。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按照省、市明确额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签收、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2019年长白县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件。
(七)“五公开”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一是拟制办文时,明确要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八)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电话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重新核查、梳理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电话;落实专人负责接听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电话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00 |
-46 |
327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4 |
-112 |
1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53 |
-996 |
593 |
||
行政强制 |
132 |
-29 |
1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 |
137037671.58元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1 |
1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
1 |
|
3 |
|
|
2 |
|
2 |
|
|
1 |
|
1 |
五、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与《条例》的规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栏目建设有待提高,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仍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尤其是部分重点领域部门的信息公开度仍需继续纵深拓展。三是执行公开不到位,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出台之前关于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事项公开力度不够。四是工作研讨、交流不够,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将着重加强以下几点工作:
(一)健全管理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落实专门管理科室,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并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衔接有序、配合得当、运转顺畅、支持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与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拓展渠道,丰富形式。要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扩大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窗口作用;积极开拓广播、电视、报刊等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加强公共查阅点建设,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等现有载体,全方位、多渠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网上浏览、实地检查,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监督检查,将其结果定期通报,把日常工作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研讨,强化督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讨、交流,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二是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途径。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及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既要防止不当扩大保密范围,又要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