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吉林省2021年度第一季度“双公示”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
长政数函〔2021〕25号
各行政审批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对吉林省各市州2021年第一季度“双公示”评估的通知》要求,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将于4月21日对白山市第一季度“双公示”情况进行评估。请各部门抓紧时间完成“双公示”系列工作。
1.工作任务:一是上报“双公示”目录清单,并将目录录入“吉林省双公示”平台;二是上报“双公示”台帐;三是签署承诺书;四是上报“双公示”自查报告。
2.工作要求:报送及录入数据要求完整、准确;“双公示”目录和权责清单一致;“双公示”信息要求“全量、准确”录入“吉林省双公示”平台,“双公示”台帐和录入信息数据一致。
3.报关方式:请各相关单位于4月1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纸制版至县政数局3楼信用办,要求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第三方检查评估时如出现问题责任由部门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8899012 联系人:贺欣雯
邮箱:cbzsjxy@163.com
附件:1.《关于对吉林省各市州2021年第一季度“双公示”评估的通知》
2.“双公示”工作吉林省评估指标(2021年第一季度)
3.吉林省2021年第一季度“双公示”评估市(州)填报材料
4.吉林省2021年第一季度“双公示”评估被抽查部门提供资料/信息确认单
5.承若书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